蒙阴经济适用房报名审核中
截止2008年8月10日,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报名已结束,现正在调查核实中。
经济适用房是为加快城市住房建设,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、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,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困难,改善居住环境,提高生活质量,使住宅建设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政府的民心工程,
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。城市人民政府要通过落实优惠政策,清理乱收费,确保房价构成合理。大城市房价一般控制在每平方米1200元左右,中等城市控制在1000元左右,小城市控制在800元左右。城市人民政府应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销售价格。
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:
1、建设用地的征地和拆迁补偿、安置费;
2、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;
3、建筑及设备安装费;
4、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费(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)一半计入房价;
5、以1-4项之和收取的2%以下的管理费;
6、以1-4项之和收取的3%以下的利润;
7、贷款利息;
8、税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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